作为一把剪刀,我剪过远古的树叶,剪过汉朝的纸张,也剪过唐朝的金箔。朝代的更迭使我在这漫长的一生中辗转过许多地方,有时是车马随行,有时是布缕裹身,年代弥久,我已然记不起故乡为何方,索性也就他乡做故乡,不去想那些零零碎碎的前尘过往。石头打磨的身体,使我一半近冷硬,另一半是无情。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只记得我睡过了一个又一个大门的开合,周遭尽是金银细软,宝珠古玩,我以为自己富贵缠身却在第一个年头就失了乐趣——一个只有一半身体是石头的、奇形怪状的“类似石头”,怎可能融入到这一群真正的“石头贵族”中去?它们用高高的鼻梁蔑视着我,我回之以冷峻的刀锋,自此便遭冷遇,人生果不能锋芒毕露,但若欺我,须别忘了我是把经得起岁月摧残的剪刀!比你这小小石粒经过更多锤炼和打磨!我冷眼看着它们在那扇门里不断进出,安心地补起那些绵长岁月中陪着双手熬过的睡眠。
“大人贵安。怎几日不见脸色憔悴许多?”
“陛下近日夜中难眠,脾气一阵一阵的,人言伴君如伴虎,吓的。”
“夜里难眠?莫不是因……”
“可不,自打李夫人薨逝,夜夜如此,简直要命。”
“嗯…………大人不必忧心,在下自有妙招。”
迷迷糊糊我似乎感觉有人拿起了我,奈何睡意正浓,懒于看管,也就随他去了。
“非朕爱妃。”
“否。”
“非也。”
看着摇头晃脑高高在上的皇帝一次次否定我千百年来的“处女作”,气得杂家险些咬碎了一口刀锋。心里暗暗赌誓——定要剪出他那位传说中天上有地下无的爱妃挫挫他的威风!当下回去,拉着那双手,挨个把一屋子的画卷细细又看一遍,夜半三更,我似乎恢复到了很久以前的生活,在纸张上驰骋迂回,且不是孤身一人。对了,那双手,我的第N代奴隶,名为少翁,齐人少翁。他很听话,任我差遣,时不时要替我更衣洗澡,打磨打磨。除了不满意他手汗太多这一点,其他的也算称心。
当我看完所有画卷,心里一万只脱缰的野马奔腾而过——这画功当真千奇百怪!各不相同。李夫人应是极美,但却不完美。帝王所爱,是美人无暇。
我拉着少翁的手,用我极为熟练的阳刻,以线为主,把李夫人婀娜的造型线留住,其他部分细细剪去,线线相连,把世间美的形留在纸上,再以阴刻把旁边花木的线剪去,线线相断,并且把形剪空,阳刻与阴刻的结合。我们一夜未眠地剪出李夫人游园的图。
少翁喜极,衣冠不整就想冲到陛下面前献宝,我嫌他不争气,担心他一朝坏事,功碌全无。一着急便划伤了他的手臂,其实也不能尽然怪我不是,作为一个二十八年岁的老大人,他怎能不知用完工具之后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像我这样性子不大好的尖锐物品……
少翁并未把剪纸作品呈给陛下,他以鬼神之说,借烛光将李夫人的倒影投放在帝王就寝的帷幕上,倩影虚幻而唯美,看似失而复得使得龙颜大悦,少翁赐万金,封官加爵。自此我的盗版火遍西汉王朝,正版却被打入冷宫——少翁的手,伤及筋骨;少翁的权势,伤及其心。我是远古的物件,见惯了这些个冷暖。大不了又是一段孤独,千百年我都能忍,这一次,应该也是可以。入盒之前,醉酒的少翁摔碎了我,摔碎了我这远古的物件,下次与金银细软见面,我就不用解释自己到底是石头还是玄铁了,我会解释吗?无尽的黑暗……
我其实,只想剪纸。
像很多年前那样,剪出肆意妄为的图案,美得人人惊叹。
唐朝人聪明啊!也不知他们从哪里把我刨起来,硬生生给我加了一个把子,我害羞地以为自己差点要变成男孩子了。而后,……没有人叫我剪刀了,大家都叫我——刻刀。瞟了一眼新加上的纤细腰身,我终于不再是一把肥剪刀了~哈哈哈,果然命不亡我,天要壮我大剪纸!唐朝是我的黄金时代,大家闺秀、小家碧玉我都见识过,达官贵人或者平民百姓也都表达过友好和热爱。诗人杜甫是我的小友,当年他求着我让他把我写进诗里,并且不要向陛下高黑状。我这把刀为人处世温良,一叠上好的宣纸和一双手就能收买得妥妥的。我还记得,他似乎写了“暖水濯我足,剪纸招我魂”这样一句,我读不懂,却也明白他会像我一样流芳千古,因为他在告诉后人以剪纸招魂的风俗在唐代就已流传民间,以此来证我的剪纸时代究竟是多么的气势汹汹风靡整个神州大地。
后来的日子潮涨潮停,我起起落落一不小心就被人记住了几千年。对了,2006年居然还因为在甲天下展出的作品太优秀太具历史美感而被列入非遗,虽不是很明白,看着有人欢呼,我也觉得开心,非遗剪纸甲天下,磨刀霍霍,小友,再来一刀可美?————